約翰金口(Chrysostom 屈梭多模)聖經註釋與文選集

043 約翰福音 · Wikisource
第八十六篇講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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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七篇講道

約翰福音二十章24-25節

「那十二個門徒中,有稱為低土馬的多馬,耶穌來的時候,他沒有和他們同在。那些門徒就對他說:『我們已經看見主了。』多馬卻說:『我非看見祂手上的[1]——我總不信。』」

[1.] 輕率隨意地相信,源於過於輕信的性情;而過度好奇和好管閒事,則顯示出極其遲鈍的理解力。因此,多馬受到責備。因為當使徒們說「我們已經看見主了」時,他並不相信;這並非他不信任他們,而是他認為這件事——即從死裡復活——是不可能的。因為他沒有說:「我不相信你們」,而是說:「我非把手放進去——我總不信[2]。」但是,當所有人都聚集在一起時,為何唯獨他不在場呢?或許是最近的分散之後,他那時還沒有回來。然而,當你看到這位門徒的不信時,請思想主的慈愛,祂為了拯救一個靈魂,甚至向他顯現祂的傷痕,並且為了拯救這一個比其他人更遲鈍的門徒而來;正因如此,他才從最遲鈍的感官尋求證據,甚至不相信自己的眼睛。因為他沒有說:「我非看見」,而是說:「我非觸摸」,他說,免得他所看見的可能是某種幻象。然而,當時告訴他這些事的門徒是值得信賴的,應許這事的祂也是如此;但既然他渴望更多,基督甚至沒有剝奪他這份渴望。

為何祂不立刻向他顯現,而是「過了八天」呢?[3](26節)這是為了讓他在這段時間裡不斷地被門徒教導,聽見同樣的事,使他燃起更熱切的渴望,並在將來更樂意相信。但他如何知道祂的肋旁曾被刺開呢?是從門徒那裡聽來的。那麼,他為何部分相信,部分不相信呢?因為這件事實在太奇異和不可思議了。然而,我懇請你們留意門徒的誠實,他們不隱藏自己或他人的任何過失,而是以極大的真實性記錄下來。

耶穌再次向他們顯現,祂沒有等待多馬的請求,也沒有聽見任何這樣的話,而是在他開口之前,祂自己就先一步,滿足了他的願望;這表明即使當多馬對門徒說那些話時,祂也在場。因為祂用了同樣的話語,並且以一種嚴厲的責備和對將來的教導的方式。因為祂說:

26節:「伸出你的指頭來,摸我的手;伸出你的手來,探入我的肋旁。」祂又補充說:

「不要疑惑,總要相信。」

你看,他的疑惑源於不信嗎?但那是在他領受聖靈之前;之後就不是這樣了,而是從此以後,他們都得以完全。

耶穌不僅以這種方式責備他,也藉著接下來的話語責備他;因為當他完全滿足,重新呼吸,並大聲喊叫時:

28節:「我的主,我的神!」祂說:

29節:「你因看見了我才信;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。」

因為這就是信心,是領受未見之事;正如「信心是所望之事的實底,是未見之事的確據」(希伯來書十一章1節)。在這裡,祂不僅宣告門徒有福,也宣告那些在他們之後相信的人有福。「然而,」有人說,「門徒看見了才信。」是的,但他們沒有尋求任何這樣的事,而是從手巾的證據,他們立刻領受了關於復活的話語,並且在看見身體之前,就展現了所有的信心。因此,今天若有人說:「我真希望我活在那個時代,看見基督行神蹟」,讓他們反思:「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。」

值得探究的是,一個不朽壞的身體如何能顯出釘痕,並能被凡人的手觸摸。但你不要困擾;所發生的事是出於屈尊。因為那如此精微輕盈,以至於門戶緊閉時也能進入的身體,是沒有任何實體[4]的;但這個神蹟的顯現,是為了讓人相信復活,並讓人知道復活的正是那位被釘十字架的祂自己,而不是另一個代替祂復活的人。因此,祂帶著十字架的記號復活[5],也因此祂吃東西。至少使徒們在各處都以此作為復活的記號,說:「我們這些和祂同吃同喝的人」(使徒行傳十章41節)。因此,正如我們在祂被釘十字架之前看見祂在水面上行走時,我們不說那個身體是不同性質的,而是與我們相同的;同樣,在復活之後,當我們看見祂帶著釘痕時,我們也不再說祂因此[6]是會朽壞的。因為祂是為了門徒的緣故才顯現這些景象。

30節:「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。」

[2.] 既然這位福音書作者所記載的神蹟比其他作者少,他告訴我們,其他作者也沒有全部記載,而只是記載了足以引導聽者相信的神蹟。因為,「如果,」它說,「所行的都寫出來,我想,就是世界也容不下所寫的書了」(二十一章25節)。由此可見,他們所記載的並非為了炫耀,而只是為了有益。因為那些省略了大部分神蹟的人,又怎會為了炫耀而寫下這些呢[7]?但他們為何沒有全部記載呢?主要是因為數量太多;此外,他們也考慮到,不相信他們所記載的人,即使有更多神蹟也不會留意;而那些接受這些神蹟的人,則不需要更多神蹟來相信。在這裡,他似乎也暫時談論復活後的神蹟。因此祂說:

「在祂門徒面前。」[8]

因為正如復活之前需要行許多神蹟,以便他們相信祂是神的兒子,復活之後也同樣需要,以便他們承認祂已經復活。他還加上「在祂門徒面前」的另一個原因,是因為祂在復活後只與他們交談;因此祂也說:「世人不再看見我」(十四章19節)。然後,為了讓你明白所做的一切只是為了門徒的緣故,他補充說:

31節:「但記這些事,是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,是神的兒子,並且叫你們信了祂,就可以在祂的名裡得生命。」[9]

這話是普遍對人類說的,表明祂所賜予的極大恩惠,並非歸於被相信的祂,而是歸於我們自己。「在祂的名裡」,即「藉著祂」;因為祂就是生命。

約翰福音二十一章1節:「這些事以後,耶穌在提比哩亞海邊又向門徒顯現。」[10]

你看,祂不再像以前那樣持續與他們同在嗎?例如,祂在晚上顯現,然後消失;八天後又一次,然後又消失;然後這些事之後在海邊,然後又帶著極大的威嚴。但「顯現」是什麼意思呢?由此可見,除非祂屈尊,否則祂是不會被看見的,因為祂的身體從此以後是不朽壞的,是純粹無瑕的[11]。但作者為何提到地點呢?是為了表明祂現在已經消除了他們大部分的恐懼,以至於他們現在敢於離開住處,到處走動。因為他們不再被關在家裡,而是去了加利利,以避開猶太人的危險。因此,西門去打魚。因為祂既不持續與他們同在,聖靈也尚未賜下,他們那時也尚未被託付任何事,無事可做,便重操舊業。

2節:「有西門彼得、和多馬[12]、和拿但業[13](就是腓力所召的)、並西庇太的兩個兒子、還有兩個門徒[14]。」

他們既然無事可做,就去打魚[15],而且他們是在夜間打魚,因為他們非常害怕。路加也提到了這件事[16];但這不是同一次,而是另一次。其他門徒也跟隨,因為他們從此以後彼此相連,同時也想看打魚,並善用[17]他們的閒暇。當他們勞苦疲憊時,耶穌向他們顯現,但沒有立刻顯明自己,以便他們與祂交談。因此祂對他們說:

5節:「孩子們,你們有[18]什麼吃的[19]沒有?」

祂暫時以一種更像人的方式說話,彷彿要向他們買些什麼。但當他們示意沒有時,祂吩咐他們把網撒在右邊;他們一撒,就捕到了魚[20]。但當他們認出祂時,門徒彼得和約翰再次展現了他們各自性情的特點。一個更熱切,另一個更高尚;一個更敏銳,另一個更明察。因此約翰首先認出耶穌,彼得首先來到祂身邊[21]。因為所發生的神蹟非同尋常。是什麼呢?首先,捕到了那麼多魚;然後,網沒有破[22];然後,在他們上岸之前,已經有炭火,上面放著魚和餅[23]。因為祂不再像在被釘十字架之前,藉著某種安排,從已有的物質中創造事物。因此,當彼得認出祂時,他丟下了一切,魚和網,並束上腰。你看他的敬意和愛嗎?然而他們離岸只有約二百肘;但即使如此,彼得也等不及在船上到祂那裡去,而是游到岸邊。那麼耶穌做了什麼呢?

12節:「來,」祂說,「吃早飯。」「他們中間沒有一個敢問祂。」[24]

因為他們不再有同樣的膽量,也不再那麼自信,他們現在不再用言語接近祂,而是帶著沉默和極大的恐懼與敬畏,坐下來聽從祂。

「因為他們知道[25]是主。」

因此他們沒有問祂:「你是誰?」但看到祂的形像改變了,充滿了許多威嚴,他們非常驚訝,並想問一些關於它的事;但恐懼,以及他們知道祂不是別人,而是同一位,阻止了他們的詢問,他們只是吃了祂為他們創造的[26]食物,這比以前需要更大的能力。因為在這裡,祂不再仰望天空,也不再做那些人的行為,表明祂所做的那些事也是出於屈尊。為了表明祂沒有持續與他們同在,也不像以前那樣,經文說:

14節:「耶穌從死裡復活以後,向門徒顯現,這是第三次。」[27]

祂吩咐他們「拿些魚來」,以表明他們所看見的並非幻象。但這裡確實沒有說祂與他們一同吃飯,但路加在另一個地方說祂確實吃了;因為「祂與他們一同吃飯」[28](使徒行傳一章4節)。但「如何」發生,我們無法說明;因為這些事發生得太奇異了,並非祂的本性現在需要食物,而是出於屈尊的行為,作為復活的證明。

[3.] 或許當你們聽到這些事時,你們心裡火熱,稱那些當時與祂同在的人,以及那些在普遍復活之日將與祂同在的人為有福。那麼,讓我們竭盡全力,以便我們能看見那奇妙的容顏。因為如果我們現在聽到就如此火熱,渴望能活在祂在地上度過的那些日子,聽見祂的聲音,看見祂的臉,並能接近、觸摸、服事祂;那麼,想想看,看見祂不再是凡人的身體,也不再做人的行為,而是有天使護衛,我們自己也以純粹無瑕的形體,瞻仰祂,並享受那言語無法形容的其餘福樂,這是多麼偉大的事啊。因此,我懇求你們,讓我們竭盡一切方法,以免錯失如此榮耀。因為如果我們願意,沒有什麼是困難的;如果我們留意,沒有什麼是沉重的。「我們若能忍耐,也必和祂一同作王」(提摩太後書二章12節)。那麼,「我們若能忍耐」是什麼意思呢?如果我們忍受苦難,如果我們忍受逼迫,如果我們走在窄路上。因為窄路本質上是艱辛的,但藉著我們的意志,它因著對未來事物的盼望而變得輕省。「因為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,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、永遠的榮耀。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,乃是顧念所不見的」(哥林多後書四章17-18節)。那麼,讓我們將目光轉向天堂,並不斷想像「那些」事,並瞻仰它們。因為如果我們總是與它們共度時光,我們就不會被誘惑去渴望這個世界的享樂,也不會覺得難以忍受它的悲傷;相反,我們會嘲笑這些以及類似的事,沒有什麼能奴役或高舉我們,只要我們將渴望導向那裡[29],並仰望那份愛[30]。我為何說我們不會為目前的煩惱而悲傷呢?我們從此以後甚至不會看見它們。強烈的渴望就是這樣[31]。例如,那些現在不在我們身邊,但因不在而受愛的人,我們每天都會想像他們。因為愛[32]的至高主權是強大的,它使靈魂脫離所有其他事物,並將其束縛在所渴望的對象上。如果我們如此愛基督,這裡的一切都將顯得像影子、圖像、夢境。我們也會說:「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?難道是患難嗎?是困苦嗎?」(羅馬書八章35節)。他沒有說「金錢、財富或美貌」(這些都非常卑微和微不足道),但他提到了那些看似令人痛苦的事,飢荒、逼迫、死亡。他甚至唾棄這些,視為無物;但我們卻為了金錢而與我們的生命分離,與光明隔絕。保羅確實將「死亡、生命、現在的事、將來的事,或任何別的受造之物」都置於對祂的愛之下;但我們,如果看見一小塊黃金,就會被點燃,踐踏祂的律法。如果這些事說起來令人難以忍受,那麼做起來就更是如此[33]。因為可怕的是,我們聽到時會顫抖,但做起來卻不顫抖:我們輕易發誓,又背誓,又搶劫,又放高利貸,不顧節制,停止精確的禱告,違犯大部分誡命,並為了金錢而不顧自己的肢體[34]。因為愛財富的人會對他的鄰舍,以及對他自己,造成無數的禍害。他會輕易地對他發怒,辱罵他,稱他為愚昧人,又發誓又背誓,甚至不[35]遵守舊律法的尺度。因為愛黃金的人不會愛他的鄰舍;然而我們,為了天國的緣故,被吩咐甚至要愛我們的仇敵。現在,如果我們遵守舊誡命,卻不能進入天國,除非我們的義超過並超越它們,那麼當我們甚至違犯這些誡命時,我們將得到什麼藉口呢?愛錢的人,不僅不會愛他的仇敵,甚至會把他的朋友當作仇敵。

[4.] 但我為何要說朋友呢?愛錢的人常常連本性都忽略了。這樣的人不認親屬,不記友誼,不敬年長,沒有朋友,反而會對所有人懷有惡意,尤其對自己,不僅毀滅自己的靈魂,還讓自己飽受無數的憂慮、勞苦和悲傷。因為他會忍受異地旅行、仇恨、危險、陰謀,任何事情,只為了在家中擁有萬惡之根,並能數算大量的黃金。那麼,還有什麼比這種疾病更令人痛苦的呢?它沒有任何奢華或享樂,而人們常常為了這些而犯罪;它也沒有榮譽或榮耀。因為愛錢的人懷疑自己有成千上萬的敵人,而實際上他確實有許多人指責、嫉妒、誹謗和圖謀他。那些被他傷害過的人,因受虐待而恨他;那些尚未受苦的人,因害怕可能受苦,並同情那些受苦的人,也表現出同樣的敵意;而那些更強大、更有權勢的人,因著那些卑微的人而感到刺痛和憤慨,同時也嫉妒他,成為他的敵人。我為何要說人呢?因為當一個人也使神成為他的敵人時,他還有什麼希望呢?什麼安慰呢?什麼慰藉呢?愛財富的人[36]永遠無法使用它們;他將成為它們的奴隸和看守者,而不是它們的主人。因為他總是渴望增加它們,永遠不願花費它們;但他會削減自己,比任何窮人更貧困,因為他的慾望永無止境。然而財富的創造並非為了讓我們儲藏,而是為了讓我們使用;但如果我們要為他人埋藏它們,還有誰比我們更悲慘呢?我們到處奔波,渴望聚集所有人的財產[37],以便將它們鎖起來,並切斷它們的共同使用。但還有另一種不亞於此的疾病。有些人將錢埋在地下,另一些人則埋在他們的肚腹中,沉溺於享樂和醉酒;他們在不義之外,又為自己增添了放蕩的懲罰。有些人用他們的財物供養寄生蟲和奉承者,另一些人則供養賭博和妓女,另一些人則用於同類的各種開支,為自己開闢了無數通往地獄的道路,卻放棄了通往天堂的正確和受認可的道路。然而,它不僅有更大的益處,而且比我們所提到的事物有更大的樂趣。因為那些給妓女的人是可笑和可恥的,他們會有許多爭吵,短暫的快樂;或者說,甚至沒有短暫的快樂,因為無論他們給情婦什麼,她們都不會感謝他;因為「外邦人的家是漏水的桶」(箴言二十三章27節,七十士譯本)。此外,那種人是厚顏無恥的[38],所羅門將他們的愛比作墳墓;他們只有在看到情人被剝奪一切時才會停止。或者說,這樣的女人甚至那時也不會停止,反而會更加打扮自己,踐踏倒下的人,引發許多對他的嘲笑,並對他造成如此多的傷害,以至於言語都無法形容。得救者的快樂並非如此;因為那裡沒有人有競爭者,所有人都歡喜快樂,無論是領受祝福的人,還是旁觀者。沒有憤怒,沒有沮喪,沒有羞恥,沒有恥辱,圍困這樣一個人的靈魂,而是他的良心有極大的喜樂,對未來的事物有極大的盼望;他的榮耀是光明的,他的尊貴是偉大的;最重要的是來自神的恩典和救恩,沒有一個懸崖,也沒有懷疑,而是一個無波的港灣,平靜安穩。因此,考慮所有這些事,並將快樂與快樂比較,讓我們選擇更好的[39],以便我們能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慈愛,獲得將來的美好事物,願榮耀和權柄歸於祂,直到永永遠遠。阿們。

腳註

腳註

[1] 「他卻說:『我非看見祂手上的釘痕,又用指頭探入那釘痕,又用手探入祂的肋旁,我總不信。』」新約聖經。

[2] 「總不信」,新約聖經。

[3] 26節:「過了八日,門徒又在屋裡,多馬也和他們同在。門戶都關了。耶穌來站在當中說:『願你們平安!』」新約聖經。

[4] παχύτητος(pachytētos,實體)

[5] 另譯:「使自己復活」,或「被復活」。

[6] 或「從此以後」,λοιπὸν(loipon,從此以後)

[7] 根據薩維爾的推測和兩份手稿,πῶς ἂν ταῦτα(pōs an tauta,這些事如何)取代了πῶς ἐνταῦθα(pōs entautha,這裡如何)。

[8] 「在祂門徒面前,這些事沒有記在這書上」,新約聖經。

[9] 31節:「但記這些事,是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,是神的兒子,並且叫你們信了祂,就可以在祂的名裡得生命。」新約聖經。

[10] 「在提比哩亞海邊;祂這樣顯現自己」,新約聖經。

[11] ἀ κήρατον(akēraton,純粹無瑕的)

[12] 「多馬,稱為低土馬。」

[13] 「加利利的迦拿人拿但業。」

[14] 「祂另外兩個門徒」,新約聖經。

[15] 3、4節:「西門彼得對他們說:『我打魚去。』他們說:『我們也和你同去。』他們就出去,上了船,那一夜並沒有打著什麼。天將亮的時候,耶穌站在岸上,門徒卻不知道是耶穌。」新約聖經。

[16] 路加福音二十四章37節:「他們卻驚慌害怕。」

[17] 另譯:「安排」。

[18] 「孩子們,你們有」,新約聖經。

[19] 或「魚」,προσφάγιον(prosphagion,與餅同吃的食物)。

[20] 5、6、8節:「他們回答說:『沒有。』耶穌說:『你們把網撒在船的右邊,就必得著。』他們便撒下網去,竟拉不上來了,因為魚甚多。其餘的門徒坐著小船過來,因為離岸不遠,約有二百肘,把那網魚拖過來。」新約聖經。

[21] 7節:「耶穌所愛的那門徒對彼得說:『是主!』那時西門彼得聽見是主,就束上一件外衣,(因為他赤著身子,)跳在海裡。」新約聖經。

[22] 11節:「西門彼得就去,把網拉到岸上,那網滿了大魚,共一百五十三條;魚雖這樣多,網卻沒有破。」新約聖經。

[23] 9、10節:「他們上了岸,就看見那裡有炭火,上面有魚,又有餅。耶穌對他們說:『把你們剛才打的魚拿幾條來。』」新約聖經。

[24] 「問祂:『你是誰?』」新約聖經。

[25] 「知道是」,新約聖經。

[26] 13節:「耶穌就來拿餅和魚給他們。」新約聖經。

[27] 「向祂門徒顯現。」新約聖經。

[28] συναλιζόμενος αὐτοῖς ἦν(synalizomenos autois ēn)。這些詞在欽定本聖經的旁註中譯作「與他們一同吃飯」,屈梭多模似乎也是這樣理解的。拉丁通行本譯作「convescens」(convescens,一同吃飯)。字面意思要麼是「與他們一同吃鹽」,要麼如欽定本聖經正文所示,「聚集在一起」。

[29] 另譯:「增加那份渴望」。

[30] ἀ γάπην(agapēn,愛)

[31] ὁ ἔρως(ho erōs,強烈的渴望)

[32] ἀ γάπης(agapēs,愛)

[33] 另譯:「那些(即相反的)事,當沒有做時,更是如此。」

[34] 即我們在基督裡的肢體。

[35] 另譯:「不會」。

[36] 另譯:「從他的財富中?他會。」

[37] 另譯:「聚集所有」。

[38] 字面意思:「向前」。

[39] 另譯:「更好的事物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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